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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信箱

信件编号 3067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19-07-12
标题 凤凰城物业不作为
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居民小区内不允许在与居民居住楼层相邻之处开设饭店酒楼。可是凤凰城物业只为赚取租金全然不顾该栋楼业主们的感受,竞然把该小区6号楼西头的一二层门市出租给他人开饭店。此饭店的排烟道不合理,油烟味四处飘,导致2单元的业主不敢开窗户,更让人气愤的是前些曰子又增加了烧烤,晚上都不敢开窗通风……烧烤烟味太呛人,希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尽快核实解决!
回复人 生态环境局 回复日期 2019-07-19
答复内容

      7月16日,生态环境局安排执法人员到举报人所说的凤凰城饭店场进行排查,经查发现,该饭店配备了油烟净化设施,有露天烧烤痕迹,通过询问该饭店现场负责人该饭店晚上有露烧烤,现场通知负责人该区域不允许露天烧烤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由城管和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,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      就此情况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后,调查处理情况与举报人进行反馈,举报人表示理解。

      下一步,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,加大检查频次,确保饭店油烟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转,严查环境违法行为,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。